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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8-06-24
信息名称: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42027/2008-00047
主题分类:税务体裁分类:批复组配分类:其他
文件编号:发布机构: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8-06-24发布日期: 2008-06-24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5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

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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